当前位置: 京报网首页 > 悦读 > 正文

早年生涯艰险,晚年颠沛流离,陈独秀的狱中题画弥足珍贵!

2021-08-25 17:00

北京晚报

1932年10月15日,病中居家休养的陈独秀,被突然闯入的上海英租界巡捕房警员抓捕。这是陈独秀继袁世凯、北洋政府执政时期四次被捕之后,复因国民党南京政府通缉而第五次被捕(也是其在上海租界的第三次被捕),亦是其生平最后一次被捕。


陈独秀题跋的《雪江独钓图》

迭经半年羁押与侦讯,时至1933年4月14日晨,陈独秀案终于在南京地方法院公开审判。此际还是老朋友章士钊挺身而出,主动出任陈氏的辩护律师,力争为其“无罪”或“减罪”做辩护。

令人遗憾的是,虽经各方营救与呼吁,更兼章士钊当庭全力辩护,陈独秀最后仍因所谓“危害民国罪”成立,于6月30日被判入狱服十三年徒刑。陈氏不服判决复又上诉,于同年7月20日,刑期减为八年徒刑,并于1934年8月移监,开始正式服刑。

据前去探监的各界友人或报刊记者记述,服刑期间,陈独秀除了研读中国古代文史、德文及外文书籍之外,还经常为应酬之需,为人题词书联。这些应酬之作,最为著名且公开刊布者,目前已知有两幅书迹。

一幅乃陈氏被捕之后不久,即为对其近况颇为关切的、时任国民政府军政部部长的何应钦所书,题词曰:“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这幅题词可谓充分表达了陈氏被捕时的革命家本色,迅即以“陈独秀狱中真笔”为题,刊发在了杭州《新生》杂志(第1卷第2期)之上,一度为时人所激赏。

另一幅为陈氏入狱服刑已近三年,寄赠友人刘海粟的一副书联,联语云:“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此联颇得刘氏珍爱,于1937年3月10日致杭州《东南日报》“沙发”副刊主编陈大慈的信中特意提及,称“昨接陈独秀自狱中寄赠一联,道我处境,颇为切合”云云。3月14日,陈大慈径将此信刊布于该报,遂为读者周知。应当说,这两幅陈氏狱中书迹,都体现了其一贯自信坚毅的品性与信念。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陈氏还为刘海粟所绘《黄山孤松图》题跋,原文如下:

“黄山孤松,不孤而孤,孤而不孤。孤与不孤,各有其境,各有其用,此非调和折中于孤与不孤之间也。海粟先生,独秀。”

这样的题跋,对于早年致力于“美术革命”,先是因倡行人体模特而被军阀通缉,后又因画风卓异而被世人视作“艺术叛徒”的刘海粟而言,无异于知音妙契,自然是心有戚戚焉,也颇可反映陈氏“孤而不孤”的狱中心境,大有“吾道不孤”,自有革命同路人、后来人的自我期许,洋溢于字里行间,令后世读者为之动容。

这一幅带有陈氏题跋的《黄山孤松图》,曾刊于上海《良友》画报第118期,时为1936年7月15日,且纳入“海粟近作画展”的主题图文报道之中。此次报道中,还展示了另一幅有陈氏题跋的《雪江独钓图》,跋云:

“自画看实为中国诗书画三艺一体之意画矣。晚近书艺有益奥深,迨海粟从中为首倡也。此图即画有书意者。独秀。”

此跋乃是称赞刘氏融书法艺术于绘画之中,又获美术创新之新境界。当然,由此亦可见,陈氏在中国传统书画艺术领域的修养,也有着相当程度的造诣,有着并非泛泛的独特见解。

话说此次《良友》画报刊发图文报道半年之后,1937年2月,《刘海粟国画(第三集)》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也收入这两幅有陈氏题跋的画作。当时,这一刘氏作品集在《时事新报》等沪上各大报刊上的广告中,也为之特意介绍称:

“本集所收刘先生最近杰作二十幅,都是二度欧游归国后所作,有《孤松》(陈独秀长题)……《雪江独钓》(陈独秀李健题)……”

据此介绍可知,题有陈氏两跋的两幅画作皆为刘海粟“二度欧游归国后所作”。据考,刘氏第二次欧游始于1933年秋,乃是为了主持中德两国政府联合举办的“中国现代美术展览会”,展览会于1934年1月举办,至1935年夏间完成的。1935年6月27日,刘氏夫妇乘德国霍斯脱号海轮,返归上海,结束了二次欧游的旅程。因此,据这一历程可知,《刘海粟国画(第三集)》中的二十幅作品,皆为1935年7月之后的作品。

反观刘氏画作中的陈氏两跋,虽皆未有时间落款,但若仅从《良友》画报之“海粟近作画展”的报道主题考察,所谓“近作”,自当是1935年7月至1936年7月前后的作品了。也即是说,此陈氏两跋,应当皆为南京狱中所题;可能是刘氏携画作邀其现场题跋,也有可能是观画之后,另纸所写再行寄赠。无论如何,确为陈氏狱中书迹无疑。

因早年生涯艰险,晚年又兼颠沛流离,陈氏书迹流传于世者,至今已不多见。这两次狱中题画的书迹,因后来刘氏画作多有影印而侥幸存世,可谓弥足珍贵。

(原标题:陈独秀狱中题画记)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肖伊绯

流程编辑:u060

版权声明:文本版权归京报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