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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查酒驾放行“公安人员”引热议,法律面前没有网开一面的“自己人”

2021-09-24 06:51

北京晚报

记者:张丽

9月21日晚,山东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参与酒驾整治执法直播联动,执勤民警发现一车辆异常停车,随即上前处置。驾驶员林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执勤民警随即违规放行,未按规定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视频真实记录下这一幕,引发舆论广泛质疑。

9月23日,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报,决定给予带队执勤民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同时,查实称自己是“市公安局的”的女司机林某某为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市纪委监委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丈夫刘某某在停车检查前实际驾驶车辆,由所在单位做处理。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大部分司机都已经形成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身为二级高级警长,林某某无疑要带头遵守法律。遇到执法的交警,为何先要亮明“市公安局”的身份?如果丈夫并无酒驾嫌疑,为何在检查点前换到副驾位置?对现场执法的交警来说,秉公执法是基本的职业素养,怎么听到一句“是市公安局的”,就挥手放行,连基本的酒精检测程序都不走?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暴露了执法水平和能力问题;执法徇私情,则是对公平公正执法的伤害。

守法与执法,理应是警务人员的自觉,任何时候,都不能打折扣。再说,无论是警务人员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还是无处不在的监控以及人手一个的手机,直播和被直播已经成为执法的新环境。这就给警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无论是正在当值的查车交警,还是已经下班的二级高级警长,都不能突破法律禁区,都不能在法律面前弄虚作假。无怪乎有网友质疑,被全程直播了还打马虎眼,那没在镜头下的勾兑得有多少?有关涉事部门很有必要以这个案例来解剖麻雀,自查自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酒驾、醉驾是交通安全的大忌,必须严格执法、严厉处罚,这里面没有任何情面可以给,也不存在对“自己人”网开一面的所谓通融。严是爱、宽是害,无论执法者还是被检查到的司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原标题:法律面前,没有网开一面的“自己人”)

来源:北京晚报 | 记者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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