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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报网讯(记者廖雁)要当高级法官就得当法院院长?这种“法衔”与“官衔”挂钩的方式有利于法院队伍建设吗?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两院”报告时提出了这一问题。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提出,建议两院更加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特别要重视主审法官、主侦检察官和主诉检察官的综合素质。随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深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两院人员还有认识不足,准备不够,不够适应的问题。 此时,杜德印代表插话说,“现在要当高级法官往往就得当院长,这种法衔和官衔挂钩的体制,不利于法院的队伍建设。”他认为,法院系统应该建立与职业化相适应的机制,否则高素质的法官当上高级法官后往往就不得不脱离业务,承担更多的管理工作,而不是审判工作。这对于法院队伍建设是不利的。 索连生代表也指出,一个高素质骨干法官和检察官的成长需要一定的过程,不但要有一定的法学理论,法律政策的知识,还需掌握相关知识。这不但要求科班出身,更重要的是,必须经过多年的司法和检察的实践,需要了解社会,需要具备社会经验。 会后,前来旁听的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特意就这一问题同杜德印代表进行了交流。他告诉记者,最高法正在研究杜德印代表所提出的队伍建设的问题,并且积极推进相关的改革措施。他说,《法官法》中就法官等级作出了规定,该法还有许多配套制度和措施出台。要把“法衔”和“官衔”分立出来,还需要大量的调研,需要一定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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