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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 全国政协委员 中电国际董事长党组书记 “责任”一词,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两点:一是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参加政协会议的这些天,“责任”这个词,也每每出现在媒体上,更时刻印记在心里,体现在我们提案的字字句句中。还有一件事情,也促使我对责任的再次思考。 那是3月10日下午,我和郑明明、张晓梅委员一起看望了刚入选“中国十大杰出母亲”的熊丽。那情景,令我感动,也让我永远难以忘怀。作为一个母亲,熊丽无疑尽到了责任;作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及“玫瑰基金”也是履行着组织的责任。作为政协委员,我们姐妹们向熊丽传递着我们真挚的祝福,传递着社会的关切和爱心。 是啊,善待亲人、善待同事、善待朋友、善待社会,就是善待自己!企业里我是负责人,就是承担应有的“责任”。在家里,我是女儿、母亲、妻子,也是妹妹、姐姐,我一直在努力去营造一个非常幸福、非常和睦温馨的家庭。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来寻找光明”。作为国有大型电力能源企业的负责人,我和我的团队,和同事们为每一寸黑暗的角落播种光明。每当看到城市的万家灯火,每当看到五光十色的夜景,我不禁感慨万千,心中涌过阵阵暖流,因为它们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年初的这场雪灾,见证了真情、温暖,更见证了央企等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志士仁人大多有忧国忧民、经世治国的优良品质。这是什么,我认为核心的是责任。责任,不仅是简单的对“自己”负责。也许,有的人活了一辈子,也没真正明白自己在世上的责任是什么。然而,如果一个人真正承担起人生责任,就会为自己的不辱使命而努力。 我一直认为,有什么样的胸怀和责任感,就能成就什么样的事业。企业发展壮大了,永远不要忘记肩负的社会责任,永远不要忘记回馈养育我们的土地和人民,这样才能真正全面地体现我们企业和员工的价值。 作为新委员,我深深感到自己肩负的那份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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