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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数码产品的种类不断丰富、功能不断完善,已经成为人们消费的新宠。但由于普通消费者缺乏相应的选购经验,受欺诈而提起维权诉讼的情况屡见不鲜。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对这一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数码产品的销售普遍存在“两大陷阱”。 陷阱一 “挂羊头卖狗肉” 此类手段大多用于出售封闭外包装盒的产品。销售商在推销产品时,先向消费者展示质量优越的样品,待消费者对产品试用满意并产生购买意向后,销售商便假装拿出所谓的新机(有外包装)给消费者,而包装内商品却是以次充好或干脆是无法正常使用的产品。此时,若消费者未及时检验包装中货物的质量便极易中招。当消费者回家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后,销售商常常会抵赖称这不是他出售的产品。此时消费者若不能提供有力证据,即使诉至法院也往往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官建议:1、及时开封验货。最基本的鉴定假冒商品的方法是:核对产品包装盒上的序列号与盒中产品的序列号是否一致。无论是从法院认定还是从专业的质量鉴定机构认定上,这一点都是最简单但却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2、做好商品的证据保全工作。对于产品的质量、真伪一时难以认定的商品,应该首先向销售商索要发票;同时,消费者应要求销售商对产品的包装盒和产品本身进行标记,比如在发票上抄下包装盒上以及盒中产品的序列号,或在盒上、产品上作出明确标记。 陷阱二 以终身维修规避退换义务 在购买大件数码产品时,销售商常常会作出此类产品几年保修,并终身维修的承诺。当产品果真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找到销售商,他们可能会表现出极为“认真负责”的态度,即使多次维修也不厌其烦。此时消费者千万小心,这可能正是销售商规避退换货义务的手段,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实际上正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然而,销售商多次承诺对商品进行维修后,极有可能使得消费者因为超过产品的保修期而丧失了主张更换或者退货的权利。 法官建议:若购买的产品正是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及时主张更换或者退货。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大件数码产品时,更应该倾向于选择质量保修期较长的商品。 记者张蕾通讯员唐铸J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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