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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每镇一支专职消防队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7-01 09:37    网络编辑: 傅郁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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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记者高健)昨天,记者从市消防局召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会上获悉,到2010年前,本市每个没有公安消防队的镇,都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每支队伍至少配备1辆消防车、10名队员,与公安消防队实行联动出警。
    据悉,近年来,本市超过五成的火灾都发生在农村地区,农村火灾起数和火灾死亡人数均多于城市。由于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从2004年开始,本市开始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目前全市已有151支专职消防队,队员2786人,车辆180辆。
    市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底,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镇要至少建立一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明年,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镇至少建立一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全市所有建制镇都要建立一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此外,消防部门还规定,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应设在常年上风或侧上风处,距离危险源和管道不得小于35米。
    按照要求,每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得少于10人、拥有1辆灭火抢险救援机动车、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动泵等设备,实行24小时值守,和公安消防队联动出警。上岗前,专职消防队员要接受公安消防部队1个月的训练,达到三级战斗员标准,必要科目要取得上岗证书。专职消防队参照公安消防队管理要求,实行统一管理,称谓、标识、服装、供给等参照义务兵标准。专职消防队主要负责扑救辖区初期火灾,到现场后,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队报告火灾现场燃烧物质、燃烧面积、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平时要在辖区开展防火灭火知识宣传。 [我要评论]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