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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坠水泥块砸伤聊天人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2-01 16:11    网络编辑: 傅郁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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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刘妍)耿先生在楼前聊天时,被从楼体掉下的水泥块砸伤,于是耿先生将楼房的产权单位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耿先生医疗费257.1元、误工费3000元。
  2007年5月26日,耿先生路过朝阳区松榆西里一处楼房时遇到邻居,于是停下脚步聊了起来。忽然楼上掉下许多水泥块,将耿先生的右脚砸伤。受伤后,耿先生前往医院就诊,花费医疗费257.1元。耿先生认为,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作为该楼的产权人,对房屋疏于管理,致使他受伤,因此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近万元。
  法庭上,朝阳副食品总公司认可楼体掉下水泥块将耿先生砸伤的事实,但只同意赔偿耿先生的医疗费。
  朝阳法院认为,耿先生被楼体掉下的水泥块砸伤,被告作为该楼的产权单位,应当赔偿合理损失。因此支持了耿先生医疗费的请求,并酌定被告赔偿适当的误工费。 [我要评论]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