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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李小樱进入怀柔一家公司做电梯工。在工资支付上,公司称为了结算方便,每月打给李小樱一个工资欠条,年底一并结算。今年1月份,李小樱年近八旬的老母亲突发脑淤血瘫痪在床,需要人照顾,李小樱只得辞掉这份工作。当她找到公司索要这12个月的工钱时,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李小樱听说像她这种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才可起诉,程序繁琐,消耗时间长,可是她已经没有时间等待了,于是找到怀柔区司法局进行咨询。 怀柔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李小樱,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李小樱可以凭借工资欠条直接起诉,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工钱返乡。 曹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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