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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也可申请仲裁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7-04-27 10:25    网络编辑: 傅郁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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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到一家饭店工作,并与饭店老板张某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为500元。3个月后,李某以试用期满为由,多次向张某提出签劳动合同的事,可每次张某都说现在忙,以后再说。今年1月份李某想辞职,并要求老板张某发给本人当月的工资,可张某却说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发工资。李某想讨个公道,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房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本案中,李某虽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但他和饭店是有劳动关系的。所以,李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于会敏 杨娜 [我要评论]
 
 
 
  来源:京郊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