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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可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6-26 16:00    网络编辑: 李亚敏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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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记者左颖)市人事局等四部门昨天联合下发通知,针对已经育有子女或合同期内生育的大学生村官,落实了其享有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的政策。同时,选聘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也在享受政策之列。

  其中,北京生源大学生村官,其在合同期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都将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在职职工的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北京生源,其在合同期内生育或合同签订之前已经生育但未能办理《光荣证》的,可以填写《光荣证》申请表,但户口进京前暂不办理《光荣证》,待落户北京后,再按本市规定办理《光荣证》;其申请办理《光荣证》之月至领取《光荣证》期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于领证之月由所在区县给予一次性补发,但合同中止后领取《光荣证》的,其合同期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补发。

  按本市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双方每月各5元),奖励费自领取《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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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