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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令人读起来痛心的报道 40岁以上的北京人大概都还记得1988年发生在龙潭公园令人汗颜的一幕。那年11月1日,上百名北京人站在湖岸上望着一名落水者在水中挣扎,无一人援手,对闻讯赶来下水救人的北空司令部气象站志愿兵方冈前,还有人出言冷嘲热讽。 这件事在北京晚报见报后,在京城引发了一场有关如何转变社会风气的大讨论,也成了十多年后一部法规出台的最初因由。这部法规就是《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从一个新闻事件到促使一条法规出台,这其中经过了十多年的曲折。当初的大讨论渐渐沉寂之后,北京晚报并没有随之沉寂下去,而是希望通过媒体的号召作用,在社会上宏扬见义勇为的精神。1991年,北京晚报与市文明办共同主办、八大城区及首都其他新闻单位联办的第一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北京晚报利用整版的篇幅报道“见义勇为好市民”候选人的事迹,并刊登选票,请广大市民投票评选。当时引来了群众的积极参与。 从此,晚报声势浩大的“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就一年年延续下来,并引发了各界越来越强烈的关注,进行到第九年的时候,2000年4月,《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北京市人大正式通过,当年8月1日开始实施。 98.8%的被调查者赞成立法 记者从与晚报合办这一活动的首都精神文明办了解到,在“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一开始,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就是这项活动的一个主旨。因此他们始终在探索着如何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建设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体系,惟有立法一途。 由于晚报对见义勇为精神的不断宏扬,在市人代会、市政协会议上,先后有100多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制定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的法规。从1992年开始,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就开始着手筹划立法问题,经过反复研究,数易其稿的“条例草案”终于出台了。 1997年11月9日,经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决定,“见义勇为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修改意见,一时间形成了社会各界争说见义勇为的热烈气氛。在20天的讨论中,共有近万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见义勇为修改讨论,提出修改意见近6000条。市文明办发放调查问卷4000份,由于一些市民争相复印,结果收回问卷5438份,参与人员14097人,98.8%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市制定见义勇为地方法规非常有必要。 2000年4月,再次修改后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正式通过。这时,距晚报发起的第一次评选已经过了9年。 7.8万元基金启动第一次评选 北京晚报常务副总编张明非回忆说,采访龙潭湖救人的报道时她的心都凉了:一向以急公好义、乐于助人闻名的北京人,怎么竟然变得如此冷漠?而且,她从一些来稿来信中发现,一些因见义勇为而负伤的英雄人物,医药费没处报销,营养费没有着落,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处境非常凄惨,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人们对见义勇为心存后顾之忧。她想:“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状况再拖延下去了。”于是她和北京八个城区的领导协商,每个区拿出一万元,建立“见义勇为基金”,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们。最后,她得到了7.8万元赞助费,由北京晚报与市文明办共同主办、八大城区及首都其他新闻单位联办的第一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从1991年上路了。 第一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大会隆重而热烈,身披大红绶带的20位见义勇为好市民从当年的北京市市长手中接过了见义勇为奖杯——由三双手托起的一个圆球,象征着众人托起正义与光明,这也成了“好市民”奖杯的永久样式。 在表彰会上,市领导当即决定,每年拿出10万元专款作为见义勇为基金。牡丹电视机厂优惠提供了好市民的奖品——18寸彩色电视机。北京酿酒总厂离休干部王淑芬从电台广播中得知见义勇为基金成立的消息后,立即赶到市政府捐款200元,成为第一个向基金捐款的个人。 全市见义勇为基金超过3000万 由晚报开始的“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如今仍由市民政部门继续开展,并形成了传统,一年一度的表彰大会非常隆重热烈。晚报去年8月13日这样报道:“2006年度首都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此次当选的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中,有普通群众、工人、大中学生,也有外来务工人员,年龄最大的56岁,最小的只有17岁。按照相关规定,郭建龄等8人每人将获得1万元奖金,对高富浪等2位已经牺牲的见义勇为好市民每人给予20万元的奖金。”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自2000年8月开始实施《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条例《实施办法》,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确认见义勇为行为358例,共评选“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77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41个,有12人获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同时,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和各区县政府分别建立了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由同级民政部门管理,市财政一次性拨出1000万元用于见义勇为事业,18个区县相应建立专项资金共计2496万元。 从当初的7.8万元,到如今见义勇为基金超过3000万元,北京晚报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呼唤带来的不只是基金数目的增长,还有人们心中对正义和英雄的肯定。 本报记者张鹏J024 评述 原首都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全旺 北京晚报倡导的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评选是一件能够载入史册的事。它当时在上世纪90年代初,针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行为宣战,开风气之先河,在全国的影响都非常大。难得的是北京晚报能够把这个活动一直坚持下来,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关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最终立法,使见义勇为不再是一阵风,而成为了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使民间声音最终成为政府行为。而且,目前北京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管理在全国来说是级别最高、投入资金最多,工作实力最强的,这是每年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这项工作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力度,和北京晚报当初的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是分不开的。 从绑匪手中解救女孩的徐寅北京晚报曾经大幅报道了我从绑匪手中解救邻居女孩被扎23刀的事情,当年我只有18岁,我的事见报之后,学校号召同学们向我学习,但是,也有一些人说我是多管闲事,我心里很委屈。1999年11月9日是《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草案)》见报并开始讨论的日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节日,这说明见义勇为行为正在得到了法律的肯定和支持,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鼓舞。 1991年首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颁奖大会。(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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